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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日期:2019-06-23 10:11来源:admin浏览次数:
录取办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有些地区不用面试)
 

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运用、教材教法、专业基础知识等;(教育综合+学科专业)
 

面试内容:
        编写教案、片断教学(或者说课)、回答专家提问(职业中专学校专业课,实验员、实验室管理员,音乐、美术、特教、幼教等技能学科需另加技能测试)。报考中学教师面试内容为中学高中起始年段相应学科的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面试内容为一般为小学3~5年级(或指定一个年级)相应学科教材。报考行政职员、行政文秘、生管保卫、图情、档案管理、财会人员的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规、专业基础知识等,面试内容为相应专业基础知识。
 

录取办法:
        根据参考毕业生笔试成绩按学科招考计划的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需要面试的地区,就是按笔试成绩1:1录取)。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也有一些地区面试和笔试成绩比例5:5,或者7:3)。根据录取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人选,录取成绩和录取人选的名单在福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福州教育网上公布。录取合格成绩定为60分。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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