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关于公布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师资格申请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4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严格审核、体检、公示,同意认定马佳敏等302位申请人相应教师资格(见附件1)。
备注:1.证书领取时间为2022年7月26—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不含周六、周日)。
2.委托他人领取的,现场领取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证领取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委托办理事宜。
附件:1.2022年上半年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