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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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28号)、《关于公布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招聘开考或取消部分未达开考比例岗位的通知》精神,我县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小学音乐1人,特殊教育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历史2人,初中地理1人。
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补充招聘的时间安排
2、9月中下旬至30日,组织考生参加补充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将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www.fjyc.gov.cn)上另行通知。
三、补充招聘的注意事项
1、补充招聘教师的招聘条件、加分手续办理、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等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3、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我县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一个岗位。
4、参加补充招聘教师的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填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相关补充招聘信息将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永春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监督电话:0595-23898249。
7、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补充招聘,未尽事宜由永春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880266。
附件: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永春县人社局
永春县委编办
2020年9月3日
岗位代码
|
招聘
单位 |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
|
岗位最高级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省统一考试专业知识考试类别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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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年龄
|
性别
|
户籍
|
学历
类别 |
是否要求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
1
|
永春县教育局
|
财政核拨
|
小学音乐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30
|
不限
|
泉州
|
全日制普通院校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
不限
|
表演艺术类,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
|
持有小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书
|
小学音乐
|
乌石学校
|
2
|
永春县教育局
|
财政核拨
|
特教学校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30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院校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大专,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
不限
|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教方向),听力语言康复技术,儿童康复,音乐康复技术
|
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特殊教育
|
永春特教学校
|
3
|
永春县教育局
|
财政核拨
|
初中数学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30
|
不限
|
泉州
|
全日制普通院校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
不限
|
数学类,数学教育
|
持有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
中学数学
|
美岭中学
|
4
|
永春县教育局
|
财政核拨
|
初中历史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2
|
30
|
不限
|
泉州
|
全日制普通院校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
不限
|
历史学类,历史教育、政史教育
|
持有初中及以上历史教师资格证书
|
中学历史
|
永春七中
乌石学校 |
5
|
永春县教育局
|
财政核拨
|
初中地理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30
|
不限
|
泉州
|
全日制普通院校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
不限
|
地理科学类、地理教育
|
持有初中及以上地理教师资格证书
|
中学地理
|
玉斗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