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优秀教师招聘简章
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芸美路99号,坐落在马銮湾新城中心地带。学校占地面积约50亩,按办学规模36个班设计,可提供约2000学位。校园及周边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校园内现代化多功能教学综合楼、信息化教学设施设备、师生室内外运动场地等一应俱全。
因学校发展的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工,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语文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重点师范院校、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四)应聘者需具有语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应有相应材料证明可以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语文学科相符。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
将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能说明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等打包发送至邮箱:416097485@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个人简历中应体现联系电话、免冠照片。
(二)面试:
时间:简历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初定1月14-15日)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芸美路99号)
面试内容:片段教学、面谈
注意事项: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聘: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电话通知体检。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聘用程序。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成绩依次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即聘用为编外教师,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待遇:
1.按海沧区有关政策享受同类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如再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即可成为在编教师。
2.符合海沧区人才政策条件的老师可享受使用人才公寓及申请相关人才补贴。
五、联系电话:
叶老师13600708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