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岗位:专技岗(非编教师岗)1名,辅助岗(教学辅助岗)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林老师邮箱251972925@qq.com,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1)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并发送。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
3.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8日
咨询电话:5191253-202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园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及《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及经费管理的通知》(厦思教【2015】25号)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
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