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
日期:2023-01-12 17:25来源:admin浏览次数: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创办于2014年8月,2017年5月被评定为厦门市示范性幼儿园,2019年9月被评定为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现有祥桥分园和6所基层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二类人员(临时代产假)。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拟招聘编外二类人员(临时代产假)1名(瑶头园)
二、报名条件
按照《同安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同教[2013]57号)规定的“编外人员招聘基本条件”进行招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规定。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师职业;
(二)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
(五)原则上以往届参加同安区在编教师招聘面试的老师、有代课经验的,一并优先考虑。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2.审核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相关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
3.报名以资格审核为准,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待通知。
2.面试地点:祥平中心幼儿园4楼会议室(祥平街道祥桥一里168号)
联系电话:王老师:13950144850
3.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等。
4.考核
由学校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四、聘用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经审定后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健康检查,所需费用自理。如拟录聘对象体检不合格,依面试成绩替补。
2.录聘:
在考试的基础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聘对象。经录聘的编外教师与幼儿园签订代产假劳动合同,统一缴交医社保,月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发放编外二类人员(临时代产假)工资并缴纳社保。编外二类人员(临时代产假)工资待遇按同安区财政局、同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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