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外集美分校2023年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
2014年8月,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挂牌成立,坐落于厦门市集美新城,与美丽的集美塔遥相呼应。
学校秉承总校“进德修业”的校训,以“梧桐(吾童)文化”为我校的校园文化,是一所具有高颜值的学校。
学校重视“游子不忘故土情,办学一片爱国心”的精神传承,努力挖掘地域资源,因地制宜开发“梧桐(吾童)文化”主题建设,将文化的传承与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相融合,秉承外国语总校校训“进德修业”,形成了“童真景行”的校风、“童蒙养正”的教风和“童心明德”的学风。短短的六年时间学校就获得了多项部级、省级荣誉号,更是涌现出“全国首届新时代好少年”等为代表的优秀学生。各个年级在市区两级质量监测均位居区前列,赢得了社会各界人士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学校励志以名校的作风要求全校师生,努力把学校建成“窗口学校,特色学校,品牌学校”。
一、招聘岗位(编内)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足球岗位及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三、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院校2023届的优秀毕业生;
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的2023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国务院部门直属高校2023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毕业于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部分省外省属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
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足球岗位根据专业需要,还面向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招聘2023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1.本科生于1997年7月后出生(含7月)
2.硕士研究生于1992年7月后出生(含7月)
3.博士研究生于1987年7月后出生(含7月)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8:30-1月20日16: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
注意: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2.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考生只能报考集美区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到1个pdf文档中(以“姓名”+“报考学段学科”命名)发送到邮箱jmjyrszg@163.com进行审核。也请提供以下材料和个人简历(以“姓名+毕业学校+中学或小学+学科”命名)一同发送至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指定邮箱:xwjmfxbgs@126.com。
1.境内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费师范生提供相关协议等。
2.境外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五、其他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四)凡发现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六)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员额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八)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九)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划定教师资格证面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次招聘工作由集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