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下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园长及相关教职工人员的公告
因国企下属园所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欢迎热爱幼教事业的精英人才来我司应聘,共谋发展!招聘岗位需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做事细致勤勉;善于学习,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结协作精神。
3.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以下人员不予聘用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现役军人以及我省已在编教师;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⑦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及要求
(一)总园长1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等教育教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健康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正高级职称等级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3.具有10年以上园长工作经验的。
(二)园长/副园长5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等教育教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健康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等级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3.一般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
(三)教师10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健康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近两年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教师成绩优秀者优先。
(四)厨师1名
1.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厨师健康证;
3.有厨师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帮厨2名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具备厨师健康证;
3.吃苦耐劳,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卫生保健员1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医师或护士职业资格证;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薪资待遇
1.提供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资及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国企标准执行。
2.享受带薪寒暑假;
3.享受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提升机会,帮助鼓励老师参加职称评定;
4.国企发展空间大,提供老师晋升或往园所管理岗位发展的渠道。
5.工作地址:福州;现有园所地址如下:
晋安区园所地址:
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福飞路与浮村路交叉口;
②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龙头路26号琴亭湖畔东大门;
高新区园所地址:
①福州高新区南屿乌龙江大道58号阳光城翡丽湾108栋;
②福州高新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村5号。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按附件中的应聘登记表填写完整后附加要求的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fjrcjykjfz@126.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附加材料:
1.国企下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带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3.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4.参加近两年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的人员附上成绩证明。
(二)资料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
公司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者需带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体检
拟录用人选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费用自理。
(五)通知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岗位。
五、其他
1.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因应试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4.本次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6078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