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七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七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非编专技岗: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持有健康证。
(二)各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专技岗教师:
1.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3.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能独立带班和协调沟通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
5.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具体信息于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公布。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及个人简历,报名信息发送到邮箱xmsdqyey@163.com。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
4.联系人:邱老师;
咨询电话:18659277359。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我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1.面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同时对面试者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复核材料
填写完整《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健康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指定的区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厦门市第七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3.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七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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