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2023年新任教师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对师资的需求,经校务会议研究,拟公开招聘3位新任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2023届福建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信息发布
在莆田市人社局(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市教育局(http://jyj.putian.gov.cn)、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http://ptfuxiao.com)、有关大学的网站、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等有关网站上发布招聘方案等信息。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现场纸质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1. 纸质报名:2023年3月4日福建师范大学现场招聘会当天,当场组织面试考核。招聘会现场必须提供纸质简历一份。考生提前准备《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2023年新任教师报名表》打印件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请认真参看报名表填表须知)。在招聘现场提供上述原件,待查验后上交复印件一份即可。
2. 电子邮件报名:未参加2023年3月4日福建师范大学现场招聘的,可将《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2023年新任教师报名表》和汇总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就业推荐表合为一份(请认真参看报名表填表须知),电子版发至邮箱:13859807110@139.com。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相应的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五、考试
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说明后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面试时间和地点
1.福建师范大学面试时间:2023年3月4日
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面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之前报到。
报到地点: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力行楼四楼会议室
若因需要调整行程的,变动的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招聘学校和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网站上发布。
考核办法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小学心理健康学科:采取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根据规定教材内容先进行教案稿制作(60分钟),再进行课堂片段教学(10分钟),随后进行现场问答。课堂片段教学(含现场问答)与教案稿分别占面试分值的80%与20%。
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考核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按1:1比例参加考核的(含考核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考核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含75分),方为合格。
教学技能考核指定教材
(莆田市2022-2023年度小学使用教材)
小学语文: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温儒敏, 2019年6月第1版,2022年7月第4次印刷);
小学数学: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第2版,2022年8月第1次印刷);
小学心理健康:四年级上册(福建教育出版社,叶一舵主编,2017年8月第1版,2022年8月第7次印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 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丰美路田庄街359号
邮编:
351106
电话:
0594-2356138
方老师13859807110
E-mail:
13859807110@139.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和莆田市实验小学共同组织实施。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4-2203069。
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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