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岩市永定区校园专项招聘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龙岩市永定区教师招聘引进计划的批复》(龙人社〔2023〕5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通过专项招聘202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补充我区城区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31名城区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其中:
初中语文教师2名;
初中数学教师1名;
初中英语教师3名;
初中政治教师1名;
初中体育教师1名;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2名;
初中生物教师1名;
小学语文教师8名;
小学数学教师4名;
小学英语教师2名;
小学体育教师3名;
小学科学教师1名;
小学美术教师1名;
小学音乐教师1名;
永定区所属城区学校专项岗位招聘人数不限,具体详见《2023年永定区校园专项招聘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以上专项招聘岗位若出现空缺,则用于永定区2023年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对象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没有受过处分;
4.服从我区教育部门的工作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组织
成立2023年龙岩市永定区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校园专项招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小组),成员由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到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龙岩学院各高校进行现场招聘,招满为止。经与各校招生就业处商定报名时间、地点后,由各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通知本校学生参加。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表中手机号务必填写,确保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1.《2023年永定区校园专项招聘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校出具的证明一份(包括是否为师范类毕业生、学历、学位等情况,附件3);
4.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各学年学科成绩);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尚未取相关资格的考察对象,最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永定区教育局提交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23年永定区校园专项招聘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6.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张贴)。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中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招聘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教育教学的认识理解及教育教学基本专业知识,考察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教学基本功;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五)确定拟招聘人选
1.确定拟招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若拟招聘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再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2.确定的拟招聘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若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由永定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拟招聘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永定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由永定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2.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因特殊原因(怀孕等)不能进行相关体检项目检查而造成体检医院无法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的,体检对象可提出延期体检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医学证明材料,经永定区教育局同意,对其实行延期体检,永定区教育局与体检对象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体检对象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可进行体检时,经本人书面申请,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未进行体检的,按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处理;
4.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及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考核对象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永定区教育局办理调档手续,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区教育局教工档案室。
(八)选岗
分学科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自愿选岗确定聘用学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再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补助政策
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五、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所招聘人员为财政核拨事业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招聘人员享受人才补助政策的,在本区最低服务期为7年(含一年试用期),其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一年试用期)。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如有违约,按永委办发〔2021〕23号文件处理;
2.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聘用后不报到的,但在服务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参加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联系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
0597-5832369(永定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597-5837290(永定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4.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人事信息栏”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永定区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网址:
http://www.yongding.gov.cn/
5.本方案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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