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初中语文老师3名
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芸美路99号,坐落在马銮湾新城中心地带。学校占地面积约50亩,按办学规模36个班设计,可提供约2000学位。校园及周边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校园内现代化多功能教学综合楼、信息化教学设施设备、师生室内外运动场地等一应俱全。
因学校发展的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工,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语文教师 3名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重点师范院校、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四)应聘者需具有语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有相应材料证明可以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 招聘安排 将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能说明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等打包发送至邮箱:416097485@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个人简历中应体现联系电话、免冠照片。 面试: 时间:简历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初定6月8-10日)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芸美路99号) 面试内容:片段教学、面谈 注意事项: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拟聘: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电话通知体检。 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聘用程序。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成绩依次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 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即聘用为编外教师,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待遇: 1.按海沧区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2.本招聘启示由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叶老师 13600708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