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教师招聘第一批体检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根据《2023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要求,我局将对2023年教师招聘第一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7月24日-25日上午8:15、下午3:15前报到(具体人员及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1)。
2.地点: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4楼集美区教育局大会议室。
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根据相应的报考条件提供以下材料,依序整理(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1.报到证(有则提供,无则不用。未使用过的提供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已使用过的到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复印,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本科、研究生均要)原件、复印件(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思想品德鉴定表》;
6.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具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提供专技证书原件、复印件(以职称报考人员提供)。
8.在编在职人员提供主管部门的同意调动(或离职)证明;
9.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工作经历: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3)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请事先确认个人档案存放单位及开具调档函的单位名称(无需书面证明),现场将开具调档函。
附件:1.2023年集美区教师招聘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一)
2.思想品德鉴定表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集美区教师招聘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一).pdf
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