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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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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2023年部分学校公开遴选公办教师通告

日期:2023-07-20 08:52来源:admin02浏览次数:

根据我市新任教师招聘工作安排,按照《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调动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将部分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办教师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遴选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晋江市2023年招聘公办新任教师体检合格且完成资格复核人员,已入围晋江学校(清华附中)遴选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遴选。

2.本市在职公办教师,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2020年9月前入编现单位,基层小学以教委办、教育办为单位,以下同);年龄条件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师年龄结构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即在1977年7月以后出生),其中上一年度履职考核合格的名教师或高级职称教师可放宽到50周岁(即在1972年7月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特教可放宽至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学历),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完中校需持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学段若所学专业与调动岗位对口或近三年均有调动岗位任教经历的,视同符合条件),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的等级水平要求。

3.在职公办教师要求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无违反师德规定。

(三)其他条件

各遴选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遴选对象其他条件见《2023年部分学校公开遴选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遴选单位对学历、年龄等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有特别规定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二、遴选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3日8:30-17:00

报名地点等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在职教师)以及遴选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荣誉证书、其他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小学岗位的在职教师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均有遴选岗位任教经历的,还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遴选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荣誉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教育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政府部门颁发的为准。

3.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单位在报名后通知)。

考试形式:公开遴选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一般为片段教学(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使用教材见附件5)及其他项目(具体面试方式见《岗位信息表》),遴选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片段教学所占分值70%,其他项目所占分值30%。非专任教师(如财务、卫生保健人员、图书管理员等)遴选考试形式及分值由各单位自定,具体办法见《岗位信息表》,未尽事宜可在报名时间咨询遴选单位联系人。

面试总分100分,低于75分者不能入围(个别学校对面试合格线有不同规定,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4.聘用

根据各遴选单位岗位计划招聘数,按参加遴选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面试成绩一致的,按片段教学成绩高低排序,如片段教学成绩也一致的,则由学校加试一道答辩题,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相关材料由各单位送市教育局进行复核、公示,最终结果以市教育局公示为准。



三、相关事项

1.本次遴选统一报名时间,统一考试时间,每位遴选对象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单位一个岗位的遴选,如发现同时报考不同单位或不同岗位的,则取消遴选聘用资格。

2.报名完中校(含完中校初中部)遴选的教师,均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因学校超编、学校撤并、组织调整等原因需进行教师分流的,可以放宽到初中教师资格证。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在职公办小学教师,若符合中学遴选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中学遴选。

4.子江中学、季延初级中学2023年7月支教期满的公办教师参加遴选不受年龄限制,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可报名完中校初中教师遴选。

5.本市在职公办教师报名必须征得现单位同意,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对应报名表签署“同意报考”并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方可参加遴选。在职公办教师学科岗位(一)面向在职教师以及新任教师招聘,该岗位如果在职教师入围,实行“出一补一”方式,即将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给遴选单位的相应学科职数调剂给入围在职教师的原工作单位(入围后补员调动);学科岗位(二)仅面向在职教师遴选,该岗位报考人员入围后不补员给原单位(入围后不补员调动)。

6.属于各级各类名教师(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名校〈园〉长)在训期间,不得参加遴选;属于获得晋江市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名教师称号的,需在选派(送)单位自获得称号任教满三年后,方可参加遴选(其中,2020年9月确认的名教师,确认后一直在现单位工作的,视为满3年,可以报考本次遴选)。

7.属于学科教师超员的,教师提出参加遴选申请,不违背《晋江市教育局2022年教职工调动工作意见》《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调动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的,所在学校应予以支持。

8.今年已经申请调动的在职教职工不得再报名参加遴选,否则取消其遴选及调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提出遴选或调动申请。

9.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近3年来在市区、市直学校遴选考试中存在造假等违纪行为的,不得参加遴选。

10.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以复审为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遴选考试无效,所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11.遴选不设置任何加分条件。

12.有分校(园)区的单位遴选名额均包括分校(园)区名额。报名即视为同意服从调配。

13.晋江市2023年招聘公办新任教师未能正式入编的,取消遴选资格。

14.如因资格复审以及其他原因而取消遴选聘用资格的,各单位聘用名额不再递补。

15.本通告由市教育局负责具体解释,单位自定条件由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晋江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95-85660294

晋江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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