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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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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漳平市中学、教师进修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

日期:2023-07-22 08:33来源:admin02浏览次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2023年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制定我市补充招聘中学、教师进修学校新任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合计18名(详见岗位表)

1.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高中语文1名;高中历史1名。

2.城区高中教师:语文1名;英语1名;物理1名;思想政治1名;历史1名。

3.城区初中教师:语文3名;物理3名;道德与法治1名;地理2名;历史2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招聘范围: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对象年龄:①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及以后出生);②研究生毕业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③现在漳平市中小学担任本学科教学岗位且累计代课3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

应聘进修学校教研员、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岗位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6.具有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已在编教师;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市(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报名者须有参加2023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考试,面试须参加由漳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2023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成绩的4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招聘总成绩。

若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满分值的5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75分),未达笔试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满分值的7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

(一)笔试

1.参加2023年福建省统一教师招聘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应有参加省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总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按百分制换算后加上政策性加分。

2.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所加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以上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23年7月27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笔试加分书面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二)面试

报考者取得面试资格后,按照所报相应教师岗位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采用先备课,再进行片段教学(含板书)。

(三)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四)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报名时,在简历栏标注“代课教师”。并于2023年7月27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在全日制中小学担任本学科教学岗位的3年及以上代课证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将《2023年漳平市中学、教师进修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 、相关证书、证明扫描或拍照发送邮箱(邮件及文件名:学科+毕业学校+姓名):jy7532452@163.com(咨询电话0597-7532452)。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7月30日,逾期不接受报名。(特别注意:因时间关系,此次招聘只进行网上报名,不现场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确定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漳平市解放路448号),随身携带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023年漳平市中学、教师进修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士、硕士)、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校学习课程及成绩等。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体检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公示、聘用、待遇

1.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2.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选岗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愿选岗。招聘的新任教师必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

4.待遇。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它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教师进修学校高中教研员招聘后,前三学年(2023年8月至2026年7月)需在城区普通高中担任本学科一个班的教学工作。

附件:1.2023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

 2.2023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3.2023年漳平市中学、教师进修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汇总表

漳平市教育局  中共漳平市委编办  漳平市人社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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