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李林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小学英语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非在编教师:小学英语1名,2023年9月起;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二)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具备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要求:具备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5.集美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相关待遇
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22〕71号)精神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李林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1085941227@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现场问答、面谈等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学校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1.根据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工作领导小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就高聘用;面试结果于学校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八、 非在编教职工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李林小学非在编教师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李林小学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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