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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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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诚聘2024届教育科研类引进生

日期:2023-11-10 09:01来源:admin01浏览次数:

学校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主干学科3个、省高峰学科9个和高原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个,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学、社会科学总论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进入ESI前5‰。

我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热忱欢迎2024届教育科研类引进生加盟我校,我们将为您提供优厚待遇,共创福建师范大学美好明天!



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详见以下各相关高校就业中心网站发布的福建省2024届教育科研类引进生选拔公告。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南京大学。



需求学科和要求

具体岗位需求和要求详见福建省引进生报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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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待遇

符合福建省教育科研类引进生条件,享受以下主要政策待遇。



福建省待遇

1.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来闽第1年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2年后与高校正式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后,给予50万元购房补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5万元(合计25万元)生活补助。在闽工作未满7年,因引进生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须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2.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认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支持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具体待遇详见福建省2024届教育科研类引进生选拔公告。



学校待遇

1.除享受省政策待遇外,学校还提供丰厚的待遇,选拔引进前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年薪20万元(若近五年综合业绩达到学校认定的青年英才及以上类别条件,可享受年薪25万元及以上相应待遇),基础绩效奖约4.8万元/年,购房补贴(含安家费)50万,科研资助经费:人文社科类和理工科(非实验学科)12万元,理工类(实验学科)50万元;

3.直评并聘为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4.提供2-5年周转过渡房;

5.子女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均属省级示范学校。



应聘和联系方式

1.请于2023年11月1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引进生专区(http://fjhnbc.hxrc.com/yjs)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21日18:00。其他报名流程及要求详见各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2024届教育科研类引进生选拔公告。拟于11月18日10:00举行线上对接会(腾讯会议号435870283)。

2.对应聘我校人员,学校将组织有关学院、专家进行初审,之后与应聘者进一步联系、洽谈。

3.联系方式: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邮编:350117,邮箱:rscrsk@fjnu.edu.cn。



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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