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遴选2023年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宁德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宁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中学生物、中学化学、中学历史、小学道法、小学科学、小学综合实践)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教研、培训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已参加或入选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名校长培养人选和参加过“跨世纪园丁工程”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以上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有主动创新精神。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3.具有二级以上教师职务(含二级),小学教师要有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有本科以上学历。英语教师具有较强的听、说能力。
4.熟悉学科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教材教法,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长期在一线任教,近3年教学成绩突出。
5.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参与并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6.农村教师适当降低标准推荐。
7.具备上述条件,并曾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先进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技能大赛二等奖等荣誉称号或教学教研评比获奖者,应优先考虑。
三、遴选人数
在全市遴选中学生物骨干教师培养人选60名、中学化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60名、中学历史骨干教师培养人选60名、小学道法骨干教师培养人选50名、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50名、小学综合实践骨干教师培养人选50名,共计330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2),各地在推荐工作中应关注农村学校人选。
四、选拔程序
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单位)组织推荐,程序如下:
1.教师个人根据选拔条件及自身实际水平和发展意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所属教育局申报。
3.县(市、区)教育局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根据推荐名额和选拔条件,组织评审推荐,所确定的推荐对象要在本区域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的推荐人选公示后直接上报市教育局。
4. 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培养人选;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负责推荐人选培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教师关注度高,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意义,广为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选拔条件和要求,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实绩、能力与水平,真正把德才兼备的教学一线的骨干教师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单位)要按规定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申报人员的推荐选拔资格,申报人员在3年内不得参加其它评优评先活动。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推荐人选须提交如下材料:
1.《宁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
2.《宁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以上申报材料,均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学校经办人员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示负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务必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宁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4)和《宁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报送至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培训处连胜发老师收,联系电话:2352175。附件5的电子档以Excel的形式发送至邮箱:xypxc@163.com。
附件:1.宁德市(中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宁德市(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宁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表
4.宁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情况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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