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莆田市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关于做好新任教师见习期指导教师、带教教师、专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集团、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了更好地促进新任教师尽快适应岗位要求、胜任教书育人职责,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17〕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校实际,现把我区新任教师的带教教师、专业导师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中学新任教师见习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以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未尽事宜参照以下内容执行。
中小学幼儿编外、自主招聘教师的指导教师(带教教师、专业导师)工作成效由学校进行考核认定,相关待遇由各片区牵头学校自定。以下为小学幼儿编内新任教师见习期带教教师、专业导师选聘工作要求。
一、带教教师选聘工作
(一)职责与待遇
1.结合学校和新任教师实际,负责本学科见习期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采用讲解示范,新任教师模仿练习,展示交流研讨开展主题习训。指导并参与所指导新任教师的公开课教学、班主任和教研等实践活动。及时为所指导的新任教师解答在培训过程中所遇上的疑难问题,保证在岗实践培训取得实效。
2.带教教师如果是名优教师,完成工作任务的,在新一轮名优教师考核管理中对“指导教师”工作给予认定。
3.带教教师在学校当年度量化考评上给予适当增加分值,具体由各学校确定。
(二)安排原则
1.一位新任教师安排一位带教教师,带教教师不兼任专业导师。
2.原则上必须同学段、同学科选聘;跨学段选聘(如高中指导初中、初中指导小学)的仅限本校内,且必须向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理由。
3.优先校内(中心校内)选聘。本校内无法完成选聘工作的,可自主和区内其他学校联系,由其他学校选派;如仍无法完成选聘工作的,由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在全区内公选。
4.“新任教师——带教教师备选人”双向选择,自愿互选。
(三)选聘方法与步骤
1.组织报名。学校公布本校新任教师竞聘学科及具体名单、《2023-2024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工作方案》(莆城教〔2023〕211号文),并告知带教教师的职责与待遇,对愿意担任带教教师的进行登记汇总。
2.如果学科内带教教师报名人数多于新任教师人数,参与报名的教师须提供近五年在指导其他教师获奖的证明(以文件或奖状为准)。起止时间:2018.09.01-至今(以奖状或证书上标明的时间为准);其中指导其他教师参加业务比赛,获得校级(农村中心校级)奖励每人次0.5分,片区(集团)级奖励每人次1分,区级奖励每人次2分,市级奖励每人次4分,省级奖励每人次8分,国家级奖励每人次16分;比赛不分奖次,不分单项多项;同一内容只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跨学科指导按同级一半计分,一张指导奖状(一份文件)上多人指导的按平均分折算;区级及以上网络课、视频课、公开周、开放日需提供相关文件明确写明相当于哪一级的公开课,否则一律按区级指导计分;没有写明具体被指导教师姓名的,一张奖状(一份文件)按同级一次算;学会、协会、研究会、专业委员会等单由民间组织组办的赛事获奖不计分。再由学校组织评委择优选聘。
二、专业导师选聘工作
(一)职责与待遇
1.结合学校条件、新任教师特点,采用讲解示范,新任教师模仿练习,展示交流研讨,点评提升的模式开展主题习训。点评新任教师的公开教学、教研科研、操作演练和交流研讨等实践活动。及时为新任教师解答在研训过程中所遇上的疑难问题,保证在岗培训取得实效。协助在岗实践考核小组做好新任教师的在岗实践考核评估。
2.待遇和带教教师相同。
(二)安排原则
1.专业导师必须是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或成员(以上均含培养对象)。
2.其它原则和带教教师安排原则相同。
(三)选聘方法与步骤
和带教教选聘方法与步骤师相同。
三、签订协议
学校组织填写《城厢区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在岗实践指导协议书》(见莆城教〔2023〕211号文:《2023-2024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工作方案》中的附件1),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其中一份纸质稿于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前送交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刘俊赞老师(联系电话:0594-2335126),同时把《城厢区2023-2024学年新任教师、带教教师、专业导师汇总表》(见附件1)Excel电子稿发送至13706066657@163.com。
四、指导教师和专业导师认定
区教育局和区教师进修学校按照《2023-2024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工作方案》(莆城教〔2023〕211号文)中的相关要求,对带教教师和专业导师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对于认真履职的,发文确认。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莆田市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
城厢区2023-2024学年新任教师、带教教师、专业导师汇总表(用Excel形式发送)
本表只填写小学幼儿编内新任教师、带教教师、专业导师的相关信息
学校盖章: 负责人姓名(必填): 负责人手机号(必填):
编内新任教师 | 带教教师 | 专业导师 | |||||||||||||
学校 | 应聘 学段 | 应聘 学科 | 姓名 | 手机 | 学校 | 学段 | 学科 | 姓名 | 手机 | 学校 | 学段 | 学科 | 姓名 | 手机 | 名师情况 |
填写说明:
1.“学校”栏严格按公章填写;
2.“应聘学段”栏填写小学或幼儿,不填年段。应聘学段和实际任教学段不一致的,按应聘学段填写(经区教育局同意更改实际任教学段的,按实际任教学段填写);
3.“应聘学科”栏按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范填写,应聘学科和实际任教学科不一致的,按应聘学科填写(经区教育局同意更改实际任教学科的,按实际任教学科填写);
4.“名师情况”栏必须填写,填写内容: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领衔名师、名师工作室成员等(以上均含培养对象),如“市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5.如果没有带教教师、专业导师,相关栏目留空,由区教师进修学校汇总后在全区公开选聘;
6.本表电子稿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前发送到137060666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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