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83号),我局拟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中小学等各类教师22名,具体岗位见《2024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4届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年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2.报名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②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③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④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一是2024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
3.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9:00-12:0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三)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2024届毕业生提供《2024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提交给所选报学校。
非2024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2024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现场审核,由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法: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所报考学校岗位相应学科的10分钟片段教学内容。
四、福利待遇
根据福建省、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和福鼎市人才引进等政策待遇。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福鼎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4.除以上待遇外,符合《中共福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试行)>的通知》(鼎委人才〔2019〕2号)要求,福鼎市人才专项经费再给予生活补助3年(具有博士学位每人15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12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800元/月);工作满3年后,由福鼎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5万元)。
五、其他事项
1.根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学校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或《就业协议书》并报教育局及人社局备案。
2.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4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福鼎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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