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关于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助推教育强区建设,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拟组织人员赴北京大学等4所高校召开博士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引进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对象
三、引进岗位
福州市马尾第一中学(完中,原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5个编制岗位,学科需求为中学学段相应学科。
四、招聘会场次及时间安排
(一)在北大博雅国际酒店召开招聘会:2023年12月19日14:00至16:00
(二)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一层召开招聘会:2023年12月20日14:30至16:30
(三)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三召开招聘会:2023年12月21日14:00至16:00
具体以各场次招聘会现场公布的为准。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15:30。
2.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扫描本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二维码或登陆网址https://www.wjx.top/vm/e3m4fsP.aspx# 填写网络报名表单,同时在招聘会现场提交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报名资格审核以同时收到网络报名表单信息和现场报名材料为准,如有缺失或逾期则视为报名无效。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材料
(1)本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高等专科学校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高等专科学校及以上学历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书,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学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属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允许报到时提供。
(二)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提交网络报名表单的应聘人员,需在正式考核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招聘会现场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
(三)考核方式
采用用人单位直接面谈考核、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谈考核注重考量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强化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考察。
六、其他引进事项
(一)考核结果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二)体检安排。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审档考察。用人单位组织对拟引进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完成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或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核资格的;
2.审档不合格的;
3.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但未能在报到前解除的。
(四)到岗聘任。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福利待遇
(一)补助。符合福州市教育类引进生要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等)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0万元人才补助,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人才补助。
(二)住房。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马尾区政府提供一套马尾区内面积在80㎡及以上的商品房供其居住,服务满8年后,可享有该商品房所有权。
(三)职称。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称评审上不受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限制。博士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确认并聘任为一级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工作满两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高级教师职称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后,可确认并聘任为高级教师。
八、其他
(一)本公告由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91-63190303(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591-63190311。
附件:
1.《马尾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措施》(修订版)
2.报名二维码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