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区翔东小学补充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告
日期:2021-01-20 15:23来源:admin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科岗位与人数
语文:1名
二、报名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2.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语文学科,二级甲等以上)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有教学经历及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发布之日起至1月26日下午18:00止,有意应聘者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稿(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aqxdxx@163.com。邮件均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如“语文+张三”。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逐一通知入围面试者(请保持电话畅通)。
温馨提醒:进入校园,请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出示八闽健康码、测量体温等。
四、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张(亲笔填写;贴2寸彩色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语文二级甲等以上);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今年报考我市在编教师落选的,提供笔试、面试成绩证明材料。
五、政审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
(2)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说明: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后,教师资格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须交学校备案,拟聘用老师回原户口所在地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证明。
六、面试
1.时间: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
3.面试内容:片段教学+面谈
4.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备考室候考。面试时严禁向考官透露本人身份信息
5.面试被录取对象将于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者电话形式通知
七、待遇
1.根据厦翔教〔2017〕111号《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调整聘用关系的通知》执行,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学校有食堂并可提供免费住宿(宿舍有空调);
3.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按《翔安区翔东小学非在编合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试行稿)》规定,每月进行工作考评;
4.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 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八、补充
1.我校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体检: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15天内到过省外的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翔东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实际聘用以上级部门核编数为准。
学校联系人: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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