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乐海幼儿园招聘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幼儿园创办于2017年10月,是一所隶属于集美区教育局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有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优质的教师队伍。我园有乐海园和东安园两处园所,已经开设十九个班。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教师1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教师:
(1)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2)拥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面试需要展示个人弹、唱、跳、绘画技能及现场片段教学。(边弹边唱3分钟,看简谱视唱3分钟,自备一小段舞蹈2分钟)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集府办[2018]20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发放。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起。
(二)报名方式:
1.电话联系或填写《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发至电子邮箱:949525679@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联系电话:王老师 电话:15980789128
2.简历投递报名邮箱后,在幼儿园有空岗的情况下通知初审合格的人员到园参加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对应岗位所需具备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
(4)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
七、聘用
1.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通过面试受聘人员由幼儿园统一统筹规划分配至乐海幼儿园总园或乐海幼儿园东安分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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