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实验中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简章
1.高中数学老师(编外合同制,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1.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中选报一个。硕士研究生应同时具备相应硕士学位。
2.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招聘当年报名前取得。
应届毕业生若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1)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三科笔试均合格,下同)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或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以上证书应于招聘日期前取得。
(2)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9日一2月26日。
2.报名邮箱:17608005@qq.com
3.报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052563 刘老师
4.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书的扫描件及报名表统一压缩打包,压缩包文件名为:应聘学段+学科+姓名
5.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按照厦门海沧实验中学校聘非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方案发放。
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高中部: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993号(乘坐805路公交车至海沧实验中学高中校区站)
初中部:厦门市海沧区海达路176号(乘坐841路公交车至海沧实验中学初中校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