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梧侣学校2020-2021年聘用制教师招聘公告
日期:2021-02-27 10:41来源:admin浏览次数:
根据《同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厦同政办[2016]73号)以及《同安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同教【2013】57号)的文件精神,厦门市梧侣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就2020-2021年编外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中学语文教师1名(编一类)
小学体育教师1名(代产假)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所学专业学科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5.必须持有学科教师资格证等。
6.同等条件下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方法:应聘对象通过同安区编外教师招聘平台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同安区编外教师招聘平台
(网址:https://oa.xmtaedu.cn/wx/recruit/index.php?from=singlemessage)
2.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3月5日
3.面试时间:
资格审核后电话通知(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学校根据应聘者条件,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场进行审核。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1)人员招聘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4.面试内容:相应学科片段教学和问答交谈方式。
5.面试地点:厦门市梧侣学校(同安区同宏路568号)
温馨提醒:进入校园,请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出示八闽健康码、测量体温等。
6.确定:面试及材料审核完成后,学校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聘任人选。
7.体检:学校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自理。
补充通知: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我校将对所有网上报名的老师进行初选,通过资格审查和初评的应聘者,将获得面试资格,请留意学校的电话通知(如于3月 5日下午6点前未收到学校通知,则视为资格审查不符合我校面试资格条件,无法参加招聘面试,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届时请获得面试资格的老师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我校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来校参加面试。
五、联系方式:
苏老师: 0592-7151568
六、 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同安区财政预算核拨经费按有关文件发放。
一、招聘计划数
中学语文教师1名(编一类)
小学体育教师1名(代产假)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所学专业学科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5.必须持有学科教师资格证等。
6.同等条件下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方法:应聘对象通过同安区编外教师招聘平台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同安区编外教师招聘平台
(网址:https://oa.xmtaedu.cn/wx/recruit/index.php?from=singlemessage)
2.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3月5日
3.面试时间:
资格审核后电话通知(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学校根据应聘者条件,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场进行审核。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1)人员招聘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4.面试内容:相应学科片段教学和问答交谈方式。
5.面试地点:厦门市梧侣学校(同安区同宏路568号)
温馨提醒:进入校园,请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出示八闽健康码、测量体温等。
6.确定:面试及材料审核完成后,学校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聘任人选。
7.体检:学校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自理。
补充通知: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我校将对所有网上报名的老师进行初选,通过资格审查和初评的应聘者,将获得面试资格,请留意学校的电话通知(如于3月 5日下午6点前未收到学校通知,则视为资格审查不符合我校面试资格条件,无法参加招聘面试,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届时请获得面试资格的老师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我校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来校参加面试。
五、联系方式:
苏老师: 0592-7151568
六、 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同安区财政预算核拨经费按有关文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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