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日期:2020-01-15 08:42来源:admin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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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非在编)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信息技术、物理顶岗教师各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及失信记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学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教师岗位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3.持有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符合所报考学科要求,专业大类相符;
4.有中小学任教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简历发送至247557929@qq.com,邮件主题:初中信息技术\物理顶岗教师应聘。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2月8日。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符合条件后,将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及考核方式
1.面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京口校区,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3.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简历3份。
(四)体检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学校将组织该部分人员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期与待遇
1.我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限为2020年2月-2020年7月。
2.待遇根据录用的职称、课时量以及担任班主任情况具体确定,一般在4000~5000元(含单位按规定缴交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3.合同期满,考核优异者可继续留用,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若为地市级骨干教师且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可直接聘为校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92-3532994。
本招聘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2020年1月14日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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