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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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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南平市延平区新任教师招聘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19-05-21 09:41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19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2019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延教[2019]42号)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代课人员报名时资格已现场确认过,本次不再复审):
  

一、达不到开考比例学科岗位数核减


1.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计划招聘4人,报考人数5人,开考比例1:2,核减2个岗位。 

2.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A组计划招聘13人,报考人数22人,开考比例1:2,核减2个岗位;B组计划招聘14人,报考人数19人,开考比例1:2,核减5个岗位;
上述9个核减的岗位和第一轮未招满的岗位进行合并,用于开展补充招聘。


二、笔试成绩合格线
语文、数学、英语、幼教笔试总成绩(未折成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其余学科为60分。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选中按招聘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材料   
1.准考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个人报考平台下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第一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8.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在编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就业推荐表(含成绩,有学校公章)

1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4.承诺书

1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是延平区外的同时应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上述材料往届生提供1-11项(非在编人员无需提供第10项),应届生提供1-4、11-15项。
提交复审材料时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四、复审时间
即日起至5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提交复审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复审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南平市滨江中路461号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4层,公交车至商业城或人民医院站点下车)。


六、联系电话
0599—6988772。
  
    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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