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0届公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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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届公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对象
1.2020届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2.2020届福建省内高校福州生源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专场双选会招聘计划详见本通知附表。
三、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证学科类别报名应聘对应学科岗位,并于2月28日(含)前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详见本通知附表)进行网上报名。相关证件、证书可拍照为图片等形式发送。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公费师范生双选会+姓名+应聘用人学校学科岗位”方式命名。
2.报名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2) 高校入学时与福建省教育厅或福州市教育局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书》;属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外生源公费师范生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与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书》。
(3)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单。个别高校尚未发放学业成绩单的,要求开学后即予补交)。
(4) 就业协议书(空白,要求份数完整)。
(5)报名表(通过本通知附件下载,如实填报)。
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招聘办法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并签订就业协议的办法予以接收安排。
1.2月28日(含)前,用人学校对应聘人员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筛选,确定考核对象。
2.2月29-3月1日,用人学校通过视频、电话等渠道对确定的考核对象采用对话问答、试讲等形式进行直接考核。
3.3月2日,用人学校按单位隶属关系将直接考核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报名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4.3月3日,教育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各自网站公示。
5.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时拟聘用人员应随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福建省外生源的2020届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还需提供经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签章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申请表》)。
6.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及岗前培训等有关事项按拟聘用岗位由各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 福建省外生源的2020届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8.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按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9.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专科学历无学位证要求)、报到证、相应学科岗位教师资格证及语文教师岗位需提供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允许在报到时提供。
10.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