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福清市2020年福建省内高校福州生源公费师范生业务考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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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15〕48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0届公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2020年福建省内高校福州生源公费师范生业务考核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领导小组
考核工作由福清市教育局、福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福清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三、考核岗位、人数
1.小学语文学科岗位6名;
2.小学数学岗位5名;
3.幼教岗位1名。
四、考核对象
2020年报名福清市属学校的福建省内高校福州生源公费师范生。
五、考核办法
通过手机视频的办法对应聘人员进行业务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应聘人员少于或等于设置的岗位数,则不作业务考核,采用对话问答的形式进行直接考核。
六、考核时间、范围及形式
1.考核时间:2020年3月4 日(星期三 )18:00分开始,在收到视频面试邀请后5分钟未接通视频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核形式:教学试讲10分钟。
4.考核成绩:根据评委评分,将分数相加后除以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评委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七、成绩公布与人员确定
1.考试结束后,成绩在“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考招聘公告”栏公布。
2.拟聘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福建省高校福州生源的公费师范生设置的岗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确定拟聘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3.拟聘人员须参加福清市教育局组织的考核、体检及岗前培训(具体事项后续通知)。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福清市教育局。
2.考核工作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凡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接听状态。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