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莆田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奖励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
日期:2020-07-07 12:11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2020年莆田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经研究决定,对参加2020年我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并参加省组织统一笔试、符合政策规定加分的对象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莆田市妇女联合会(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236 号)。
二、认定对象
报考2020年莆田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规定笔试加分的人员。
三、认定材料
符合加分的对象须提供省、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拟享受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的考生,请下载加分审核表(见附件),逐栏填写后于7月13日之前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健局三级联审,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区卫健局统一收件送市卫健委汇总上报莆田市妇联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妇联和莆田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
2.拟享受加分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对象须在7月13日前将《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电子档)发送至我会办公室邮箱,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加分对象要按本通知及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594—2292425、2294163
邮箱:ptflbgs@163.com
附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一、认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莆田市妇女联合会(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236 号)。
二、认定对象
报考2020年莆田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规定笔试加分的人员。
三、认定材料
符合加分的对象须提供省、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拟享受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的考生,请下载加分审核表(见附件),逐栏填写后于7月13日之前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健局三级联审,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区卫健局统一收件送市卫健委汇总上报莆田市妇联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妇联和莆田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
2.拟享受加分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对象须在7月13日前将《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电子档)发送至我会办公室邮箱,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加分对象要按本通知及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594—2292425、2294163
邮箱:ptflbgs@163.com
附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莆田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7月3日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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