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

400-001-5295

中子星教育· 匠心教学、专注教招、口碑相传!
福州高新区海西园万福中心2号楼七层
电话:0591-22862700
Q群:81691908
全省统一咨询QQ :102578519
周一至周日 8:30-22:00
微信

2020年教招公告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招考公告 > 招考公告 > 2020年教招公告

2020年永春县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07-16 09:18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2020福建教招交流群 2364743242019福建考研交流群


按照《2020年福建省永春县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根据网上预报名的情况,现将我县组织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考试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全天、7月22日上午11:00前上班时间; 
  
考试报到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8:00。
 
  

二、现场报名地点
 
  
福建省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122号)。
 
  

三、现场报名应携带材料
 
  
1.《2020年福建省永春县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表)、复印件1份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5.未正式就业的应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报到证保管单位提供的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并明确系原件复印),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永春县桃溪实验小学
 
  
考试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8:00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2020年福建省永春县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到永春县桃溪实验小学报到。
 
  

六、面试形式及内容
 
  
1.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考官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考生的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片段教学(占面试成绩的权重比70%):现场随机抽取所报学科课题,40分钟现场撰写片段教学教案后,进行现场片段教学,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现场问答(需回答两道问题,各占15分,占面试成绩的权重比30%):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根据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结合实际教学而设计问题,一题为关于本次片断教学的知识点提问,一题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点的提问。
 
  
2.面试教材
 
  
片段教学教材采用我县现行使用的高中新课程教材必修(一)教科书,即:语文、政治、生物、地理--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语--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物理--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体育、心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美术(书法)----湖南美术出版社。
 
  
3.面试成绩合格线的确定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4.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参加面试。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的拟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考生本人持就业协议书(空白,要求份数完整)原件与永春县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八、有关事项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考生若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九、考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95-23898249
 
    
    
    
    
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永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