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教师招聘第二批体检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日期:2020-10-10 09:18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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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要求,我局将对2020年教师招聘第二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0月10日下午2:45前到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4楼集美区教育局大会议室集中(具体人员见附件1)。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根据相应的报考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报到证(未就业提供报到证原件;已就业到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复印,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本科、研究生)原件、复印件(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证明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
5.《思想品德鉴定表》;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8.具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提供专技证书原件、复印件。
9.在职人员提供主管部门的同意调动(或离职)证明;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请事先确认个人档案存放单位及开具调档函的单位名称。
附件:
1.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思想品德鉴定表
3.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
4.重新录用审批表
二、请根据相应的报考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报到证(未就业提供报到证原件;已就业到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复印,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本科、研究生)原件、复印件(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证明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
5.《思想品德鉴定表》;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8.具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提供专技证书原件、复印件。
9.在职人员提供主管部门的同意调动(或离职)证明;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请事先确认个人档案存放单位及开具调档函的单位名称。
附件:
1.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思想品德鉴定表
3.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
4.重新录用审批表
集美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9日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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