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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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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10-30 17:30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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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精神,现将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无面试的岗位在体检前提供)。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9日至2002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年龄为“30岁、35岁、40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面向地区“宁德市”指2020年11月19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者,宁德市内外高校的宁德生源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生,面向地区为“县(区)”“福建省”,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每人只能在全市范围内报考一个岗位,不缴费,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0年11月13日上午8:00至11月19日下午5:0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ingde.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2020年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0593-2077115,2318009。业务咨询电话: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593-2870802、2918817。

2.资格初审。由市直单位主管部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蕉城区、屏南县、霞浦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网络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且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0年11月14日上午8:00-11月20日上午12:00。11月13日-18日的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天之内、11月19日报考者在报名成功后的次日上午12:00前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选择岗位报考。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5日。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28日: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de.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11月13日-19日:报考人员报名。

2020年12月2日-5日: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2日-5日: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2020年12月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公共科目笔试。

2020年12月12日: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向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2020年12月14日-17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020年12月21日-23日:专业技能面试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上报面试方案。

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15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并上报拟聘人选。

2021年2月25日前:将拟聘用人选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网站上公示。各级人社部门行文审批。

2021年3月5日前: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逾期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蕉城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形式详见2020年下半年宁德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对部分县(区)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无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学历类别为不限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2.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3.考试成绩的计算。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考生的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4.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5.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6.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可在进入该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8.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向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名序号、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加分或专门岗位考试。

9.境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10.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2020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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