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福州晋安区属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21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新任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招聘办法,现将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新任教师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及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公布
报考晋安区属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对象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5比例确定 (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参加面试人选按招考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资格审核
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
(一)时间及审核岗位安排
时间 |
2021年5月2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4:00 |
审核岗位 |
晋安区属公办学校所有岗位 |
审核时段安排 |
上午9:00-10:00 1-20号 10:00-11:00 21-40号 11:00-12:00 41-60号 下午13:00-14:00 61-80号 14:00-15:00 81-100号 15:00-16:00 101-120号 注:请认真查看本通知附件1中“审核序号”,按指定时段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过号人员安排至现场正在审核的号段结束后进行。 |
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地点
福州市象园小学。
温馨提示:请从福州市象园小学西门进入校园。(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象兴路17号)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所须提交的材料
1、面试资格审核表、材料清单
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下载“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有关材料”(详见附件2),并参考有关示例填写《面试资格审核表》、《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各自行打印1份纸质文档于面试资格审核当天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须将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顺序分别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
注意:表格中的【考生签字】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工作人员面前,考生本人亲自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网络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签名)、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准考证各1份。
3、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1)2021届毕业生
①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所提供的就业推荐表,须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
② 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要求份数完整、未经用人单位签章,每张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
个别高校尚未发给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未发给相关材料”证明(落款时间须在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之前)。
③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是尚未有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章。报到证因档案寄存关系确认,而非就业原因被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签章的,需由签章单位出具相应证明。高校尚未发给报到证的,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
(2)非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已被用人单位签章,需提供相应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函或解聘证明材料。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①毕业证书。2021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书,允许正式报到时再提供。非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页(有效期至2021年8月)。
②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对应学位证书允许正式报到时再提供;非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认证页(有效期至2021年8月)。
③ 教师资格证
本科毕业生已取得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研究生已取得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证书的,允许正式报到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等级证书
面试资格审核时,所有应聘人员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符合招考公告规定条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派出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
7、应聘人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提交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或提供解聘证明材料。
8、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外留学人员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等留学人员还应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2021届应聘人员允许其《学历学位认证书》、《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正式报到时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的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及所学校专业)。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均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之前】
9、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须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社会保险。要求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社会保险缴交情况查询页打印件。审核现场需通过相关手机APP查验社会保险缴交情况证明。
11、除以上条款另有其它规定外,各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均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日(含)前取得。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应提交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
(四)其它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三、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发布。
四、其他
1、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须经体温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带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按“审核时段安排”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
2、招聘后续有关事项将统一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以免错过招聘相关信息。
附件:
1.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新任教师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有关材料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