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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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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将乐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及将乐籍公费师范毕业生等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和体检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1-06-18 14:15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2021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通告》(将教〔2021〕20号)、《关于2021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补充通告》(将教〔2021〕22号)、《关于开展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的通告》(将教〔2021〕39号)、《关于将乐县202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有关事项的通告》(将教〔2021〕38号)、《关于公布2021年将乐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及将乐籍公费师范毕业生考(面)试成绩的通告》(将教〔2021〕43号)精神,现将2021年将乐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及将乐籍公费师范毕业生等入闱体检考生名单予以公布,并通告有关体检事项如下。如对公布对象体检资格有异议的,请于6月21日上午下班前向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反映,电话:0598-2269263,联系人:许老师。


  一、体检时间安排。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


  二、报到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6月22日上午6:40前到将乐教育局二楼多媒体室报到;核实身份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7点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它事项。入闱体检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生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按要求做好体检前各项准备。



  附件:1.2021年将乐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及将乐籍公费师范毕业生等入闱体检考生名单;
     2.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将乐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2021年将乐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及将乐籍公费师范毕业生等入闱体检考生体检名单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准考证号 姓名 备注
幼儿教育教师(城区) 6 646121100723 李子怡  
646121101155 郑丹怡  
646121100491 胡悦  
幼儿教育教师(应届) 4 646121100009 余佳禾  
646121100308 蒋玉祥  
幼儿教育教师(乡镇) 2 646121100644 李运凤  
646121101326 伍梦薇  
小学语文教师(乡镇应届) 1 641121101835 范秀清  
小学语文教师(乡镇) 3 641121101700 范丽丹  
641121101989 李欣  
641121101990 李添连  
小学数学教师 1 641221102449 张美群  
小学科学教师 1 641421103481 郭新星  
小学科学教师(应届) 1 641421103493 高文萍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 3 641621103701 黄敬婷  
641621103644 陈颖芳  
641621103630 梁芬芳  
小学美术教师(应届) 1 641821104025 林延儒  
小学美术教师 1 641821103911 陈圣玉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1 642121104648 官宝珍  
初中语文教师 1 643121104678 张蔚玲  
初中英语 1 643321104830 张素贞  
初中体育教师(水南中学) 1 644521105224 林国平  
初中体育教师(余坊中心校) 1 644521105220 廖志强  
高中体育教师 1 644521105253 高绍宇  
初中历史教师(紧缺)     谢苏华  
小学语文教师(公费师范生) 1   吴宇飞  
小学数学教师(公费师范生) 2   管旺军  
  袁志敏  
  附件:2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将于2021年6月22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到将乐县教育局二楼多媒体室报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核实身份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2.参加体检考生,于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1寸相片1张以及水笔一支。考生领到《体检表》后,要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瞒有关信息,贴好照片。                             
  4.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参加抽血项目检查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列队,在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后,方可进入检查。
  5.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6.体检过程,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7.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并经带队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8. 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412元/人,以当天医院出具发票为准)收取,各位考生务必准备现金,带好零票,直接缴交体检医院。
  9.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考生应与我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前将约定的相关书面材料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10.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我局人事股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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