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漳州长泰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10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1.招聘职位具体要求为:
面向长泰区(指2021年3月21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区的人员或高校生源地为长泰的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前教育专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须参加2021年4月18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3.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核、体检、考核、选岗等均参照《2021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4.2019年和2020年已聘用我区幼儿园编外教师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人数
幼儿园编外教师10名:即实验幼儿园1人、第四实验幼儿园2人、第六实验幼儿园5名,全区统筹安排2人(根据各幼儿园原编外教师参加今年新任教师考录等情况进行统筹补充)。
三、招聘方式
以2021年4月18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的个人成绩为依据,在本次招聘编外教师报名截止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0名体检对象。
在确定体检对象时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相关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区教育局备案,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四、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应聘人员本人应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6-8335333。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期间,区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
①《长泰区2021年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粘贴相片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
③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④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⑤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⑥2021年4月18日全省统一组织的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成绩;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
1.应聘人员按省统一考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招聘资格。
3.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4.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当天因故无法完成体检所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招聘的编外教师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为1年(含2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师资情况、学校考核意见等确定是否续签。区教育局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待遇
1.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的编外幼儿园教师每人每年财政核拨额度60000元(含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由区财政局列入财政预算。
2.在财政核拨的年额度内,提取一定奖金作为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根据学校的考核结果,对满学年工作、工作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兑现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
(三)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实际需求情况,可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同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已签约的给予解聘。
2.编外教师须在幼儿园的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离开一线岗位的,视为违约给予解聘。
3.编外教师要服从幼儿园的工作安排,幼儿园将对其工作考核量化,区教育局将按年度安排考核,考核情况与绩效奖励挂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给予解聘。
4.编外教师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新教师招考、参军等原因,无法再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及时告知幼儿园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得享受年度考核奖励和月绩效奖励工资。
招聘咨询电话:0596-8335333
长泰区教育局
长泰区财政局
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