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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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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莆田秀屿区新任教师补充招聘29人公告

日期:2021-07-06 10:07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秀屿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第一轮工作已结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0号)及招聘方案规定,现将2021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8个岗位共29名) 

序号 学校
类别
招聘岗位 人数 学  历 学位 专业 教师资格 普通话
1 高中
23人(含职业)
语文 9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专业 不限 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甲等及以上
数学 6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专业 不限 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物理 3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专业 不限 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历史 3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专业 不限 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地理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专业 不限 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2 初中2人 物理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专业 不限 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3 小学3人 心理健康 3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专业 不限 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4 特教1人 特殊教育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 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1年12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记录和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企业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5.第一轮报考初中学科岗位且未被聘用的,若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补报相应学科的高中岗位。 


  三、报名时间: 
  参加补充招聘考生7月11日-7月17日进行网上报名。 


  四、笔试加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在7月16日(上班时间)前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一份送秀屿区教育局人事股618室审核认定,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第一轮报考秀屿区加分证明材料已提交的且未被聘上者,如第二轮补充招聘也报考我区,也须于7月16日到秀屿区教育局618室确认签名。

 
  五、确定面试人选及组织面试等工作 
  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具体细则见2021年3月12日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网址http://www.ptxy.gov. 
  cn/ztzl/jyzl/gggs_33101/202103/t20210312_1580183.htm)。   
  第二轮补充招聘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ptxy.gov.cn/ztzl/jyzl/)上通知、公布(公示),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5894433 
    
  附件1:2021年秀屿区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附件3: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 
  附件4: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   莆政办〔2012〕225号 
  附件5:《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附件6:农村“独女、二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秀屿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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