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宁德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40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1〕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补招的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3.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7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到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工作
2.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围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无竞争者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4号)文件,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的应聘者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5.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