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泉州洛江区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36人公告(二)
根据《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和《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的招聘程序,遵循合同制教师“总量平衡、退一补一”原则,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以及合同制教师出现变动的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实行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
二、补充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补充招聘的对象为已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和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相关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103/t20210315_2524606.htm)
三、补充招聘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电话:0595-22633310)。
3.注意事项
(1)合同制小学数学教师需进行面试,其他学科只需笔试不进行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合格线上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本轮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根据补充招聘岗位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补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对象与体检人员。合同制小学数学教师需进行面试后,从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体检人员。
现场资格初审时候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一份;学位证书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公办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现场资格初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2)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的招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均按《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通告》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在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体检合格后,不得擅自弃权。
3.选择岗位方式为:根据考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拟聘用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程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的“补充招聘岗位数”。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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