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漳州诏安县教育局公开选调教师84人公告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8〕13号)和《诏安县教育局关于教师调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诏教〔2019〕94号)精神,根据南诏镇、平原片和沿海片等学校的学科需求和编制情况,现将2021年公办教师调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配方式
2021年,教师调配主要采用公开考试遴选和量化积分等2种方式进行。
二、调配岗位
(一)考试遴选岗位
1.城区学校岗位(33名)
(1)县新办第六、第七实验幼儿园及第五实验幼儿园各2名。
(2)县第一实验小学(9名):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1名,体育1名。
(3)县第三实验小学(8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体育1名,音乐1名,信息技术1名,科学1名。
(4)诏安一中(6名):语文1名,数学1名,地理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
(5)怀恩中学(第一实验中学3名):地理1名,历史1名,体育1名。
(6)县第二实验中学(1名):生物1名。
2.平原片或沿海片学校岗位(44名)
(1)幼儿园职位(10名):金星中心幼儿园1名,梅岭中心幼儿园2名,桥东中心幼儿园2名,白洋中心幼儿园2名,西潭中心幼儿园2名,建设中心幼儿园1名。
(2)小学职位(24名):四都中心小学:美术1名,其他学科3名;梅洲中心小学:美术1名;金星中心小学1名;梅岭中心小学1名;桥东中心小学:体育1名,其他学科4名;深桥中心小学:6名;边贸中心小学1名,西潭中心小学5名。
(3)中学职位(10名):四都中学:数学1名,英语1名,生物1名,化学1名;梅洲中学:语文1名;西潭中学:生物1名;东湖中学: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音乐1名。
(二)量化积分岗位(7名)
1.中学(2名):西潭中学1名,东湖中学1名。
2.小学(5名):四都中心小学1名;梅岭中心小学1名;桥东中心小学1名;深桥中心小学1名;西潭中心小学1名。
三、调配条件
(一)考试遴选条件
1.城区学校考试遴选条件
(1)现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5周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
(2)已调动过的教师(含考试遴选),须任教满3周年后。
(3)报考中学,需现在中学任教且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报考小学,需现在小学任教且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报考幼儿园的,需现在幼儿园任教且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4)有学科岗位需求的,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具有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的教师年龄限于4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7)受过党、政纪处分限制期已满的。
2.平原片或沿海片学校遴选条件
(1)现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5周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
(2)已调动过的教师(含考试遴选),须任教满3周年后。
(3)报考中学的,需现在中学任教且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报考小学的,需现在小学任教且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报考幼儿园的,需现在幼儿园任教且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4)有学科岗位需求的,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受过党、政纪处分限制期已满的。
(二)量化积分条件
1.现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10周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
2.已调动过的教师(含考试遴选),须任教满3周年后。
3.申请中学的,需现在中学任教且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申请小学的,需现在小学任教且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申请幼儿园的,需现在幼儿园任教且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4.有学科岗位需求的,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具有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受过党、政纪处分限制期已满的。
四、录用实施办法
(一)考试遴选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8月6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考试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初定)
4.考试地点:诏安县第一实验小学
5.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具体详见附件1。
6.录用方式:
(1)参加城区遴选的,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县第一实验小学、县第三实验小学或诏安一中、县第一实验中学、县第二实验中学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用(若出现最后一名同分时,按①教龄年限长的,②年龄大的顺序优先确定)。
(2)参加平原片或沿海片遴选的,根据笔试成绩,分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出现最后一名同分时,按①教龄年限长的,②年龄大的顺序优先确定)。
(二)量化积分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8月5日
2.报名地点:各相关学校
3.量化积分计算办法:
(1)教龄得分(截止2021年8月31日),每年得2分(不足半年不得分,超过半年得1分,封顶40分)。
(2)学历得分(国民教育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8分,本科6分、专科4分。
(3)近五年(2016至2021年度),每年年度考核得分:优秀4分、合格2分。
(4)近五年(2016至2021年度),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年得2分。
(5)2016年以来评先得分:获国家级(含教育部)表彰得8分;省级(含教育厅)表彰得5分;漳州市级(含市教育局)表彰得3分;县级(含县教育局)表彰得2分,乡、镇(含校级)级表彰得1分。以上表彰指综合性表彰,获多种表彰证书的取最高奖项得分,其中获单项表彰按相应颁奖级别折半得分。
2016年以来,在市教学比武中获得“十佳名师”“十佳优秀青年教师”的另加6分,获得“优秀青年教师”的另加3分,取最高奖项得分;在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另加6、5、4分;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另加4、3、2分。以上赛事属同一比赛项目的,取最高奖项得分。
以上表彰的单位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6)现在太平镇、红星乡、霞葛镇、官陂镇、秀篆镇等山区学校任教的非山区乡镇户籍的教师,分别加5、5、6、6、8分。
(7)父母高龄(70周岁及以上)照顾不到或子女入学无法接送的,加2分。
以上量化积分材料,需经所在学校认真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2021年诏安县教师调动(量化积分)情况表》要在学校公开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学校将《诏安县教师调动量化积分申报表》《诏安县教师调动量化积分情况表》等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于8月9日送交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4.录用方式:按学校或学科的需求分类站队,根据申请人量化积分的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分数并列者,按①教龄年限长②年龄大的顺序优先确定)。
五、报名材料
(一)考试遴选报名材料
1.《诏安县教师调动(考试遴选)申报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年度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原件退还申报人)。
(二)量化积分报名材料(统一由学校于8月9日报送,具体按照附件4的备注要求上报)。
以上材料中的附件2-4均需将注有“学校+姓名”的电子稿发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zajyrsg@163.com。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加遴选城区的教师,可以兼报并参加平原片或沿海片等学校教师岗位遴选;但不得兼报“量化积分”岗位。
(二)鼓励城区或城区周边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农村薄弱学校的支教活动,支教年限原则上3年,支教期间视同农村任教经历,可享受当地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待遇,同时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申请调往山区学校的或山区片学校教师申请调回其户籍所在地的山区乡镇学校的,由教师提交调动申请报告和《诏安县教师调动申请表》各一份,县教育局将根据相关调配文件及学校编制情况、学科需求等进行调配。
(四)按职称岗位管理规定,调入单位若没有相应职数时,按低聘的原则进行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遴选通知由诏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纲要
诏安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