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专项招聘辅导员方案
日期:2019-03-14 15:55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福建医科大学系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因工作需要,拟专项招聘维吾尔语辅导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
2.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须入住学生公寓;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新疆籍少数民族,40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6.报考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大学期间担任满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
2.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须入住学生公寓;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新疆籍少数民族,40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6.报考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大学期间担任满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辅导员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熟练掌握维吾尔语、汉语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相关各民族大学或新疆地区高校发布,并在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通告栏(http://www.fjmu.edu.cn/s/1/t/30/p/55/c/433/list.htm)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和有关应聘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发至邮箱:814589194@qq.com,需提交的应聘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证明:要求是近期开具的证明,同时体现应聘者的中共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担任学生干部经历(注明任职时间段及具体职务)等信息,需加盖学生管理部门公章;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系方式保持通畅。
五、考试办法
1.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维语、汉语水平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线70分。
2.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
4.考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通告栏(http://www.fjmu.edu.cn/s/1/t/30/p/55/c/433/list.htm),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选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具体聘用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统筹研究确定。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北路1号
邮编:350122
电话:0591-22862960
E-mail:814589194@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2537。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招聘报名表
福建医科大学
2019年3月14日
咨询微信:
星星-弘老师:17706928306
星星-果老师:17805936192
星星-盼老师:1539603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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