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福清市招聘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福清市关于2017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融教[2017]32号)的规定,现将2017年福清市招聘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面试资格审核的对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17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成绩,按照《福清市关于2017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的规定确定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对象的名单将于2017年17日左右公布于“福清教育信息网”公告栏上,敬请考生关注。
二、面试资格审核时间
新任教师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对象须于2017年5月22日至5月25日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福清市教育局办理面试资格审核手续(不接受委托办理)。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额面试人选按本岗位笔试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在“福清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新任教师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2017年5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为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核。
2、2017年5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为报考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特教岗位与小学英语教师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核。
3、2017年5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为报考小学数学学科教师岗位与中学各学科(数学、音乐、体育、心健)人员的资格审核。
4 、2017年5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为报考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科学、小学品德、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健岗位等学科教师的资格审核。
报考中小学各学科、幼儿园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核具体地点
福清市教育局一层办事大厅(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委前职成教中心大楼一层,市交通局旁)。
四、资格审核随带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对象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应聘人员按报考对象及岗位要求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完整份数,要求写上毕业学校及本人姓名)、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及复印件,报考相应专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报到证未办理的须提供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本专业毕业生预毕业证明原件。
2、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就业协议书(完整份数,要求写上毕业学校及本人姓名)、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县市在编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与解聘的相关证明。
3、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证明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正楷填写清楚个人、配偶基本情况以及婚育情况后,送相关计生部门审查。
4、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7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报到证可放宽至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现场审核下发的合格编码等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近期将在“福清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fqedu.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敬请考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