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漳州市平和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及面试办法
为切实做好选拔教师的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编办〈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次我县招聘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面试组织工作: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根据《漳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的规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65分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附后)。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于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及报到证的,必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17年教师招考全省统一笔试报名截止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齐全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18:00时。考生提前30分钟到场。
3、面试说课地点:平和县育英小学协民校区。
四、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每一面试考场5位考官。
2、面试考场设立监督席、记分席,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3、面试工作人员由组织面试的县教育局统一指派。
五、面试具体办法
1、面试开始前30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采取考官现场提问答辩和考生说课的方式进行,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答辩和说课。
3、面试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5位考官分别评定后,采取计票法产生综合评定结果,3位及3位以上考官评定为合格者,综合评定结果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面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聘。
六、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考察、说课两个方面。
(一)考察:考官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二)说课:考生自选我县公立学校2016-2017学年使用的下学期相应学科教材的某一章节(课时)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具体如下:1、报考中学岗位的,自选八或九年级相应学科教材。2、报考小学岗位的,自选小学三年级相应学科教材。3、报考幼教岗位的,自选幼儿园大班(段)教材。说课稿一式六份(不署名),于说课时送交评委五份,自留一份。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七、面试评定要素
1、五官端正,举止大方;
2、语言表达流畅,口齿清楚;
3、思维敏捷灵活,能准确表达意思;
4、板书工整,字迹清晰;
5、教学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材料选用合理;
6、教学重点突出,难点把握准确;
7、教学结构合理,思路清晰,方法适当;
八、面试程序
1、工作人员通知考生进入面试考场(1分钟);
2、主考官向考生提问(2分钟)
(1)高等院校学习经历、特长、爱好等个人情况。
(2)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思想认识。
3、考生说课(8分钟);
(1)考生板书说课内容标题、教学目标。
(2)考生陈述说课内容。
4、考官评定、工作人员统计结果(1分钟);
5、面试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果,考生退场(1分钟)。
九、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及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安排通过平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he.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公告。
十、招聘办法
按《漳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面试人员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予录聘。
十二、其他
本办法由平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平和县2017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