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福鼎市2017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福鼎市教育局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鼎教综〔2017〕8号)和《福鼎市教育局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线的公告》(鼎教综〔2017〕27号)精神,现将参加我市2017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5月25日-6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复审地点
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三楼)
三、提交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交材料如下,并按顺序整理(请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暂未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届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属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有关证明材料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2.往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②报到证;③身份证;④户口簿;⑤毕业(含学位)证书;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⑦教师资格证;⑧同意调动证明(在职人员提供)。
3.所有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可延迟至面试时提供的证明有:
(1)婚育证明
①福鼎籍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
②非福鼎籍人员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县市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2)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
①福鼎籍人员须本人随带身份证、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到福鼎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1楼证明受理室办理;
②非福鼎籍人员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县市级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
(3)综治证明
①福鼎籍人员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综治办出具的综治证明;
②非福鼎籍人员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县市级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
四、其他要求
1.经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除应届毕业生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及规定的其它技能证书外,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有关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否则视为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
3.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或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选。
4.如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疑义,请在6月2日前到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核对,联系电话:7820061。
5.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加入福鼎市教师公开招聘QQ群(群号317926930,本群采用实名制,入群需身份验证,验证时请注明报考岗位学科及姓名,通过验证后,请自行更改群昵称,昵称的格式统一为17+学科+姓名,如“17小学语文×××”)。
附件:
福鼎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