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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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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日期:2017-06-24 10:45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建于1929年,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永安市区,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公办学校,学院连续八届获得“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培育项目7所院校之一,被誉为福建水电人才的摇篮。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号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备注

1

水利系教师

2

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

水利系教师

1

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测绘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

水利系教师

1

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

水利系教师

1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水土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环境科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

电力系教师

1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机与电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6

机电系教师

1

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动力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7

建筑系教师

1

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结构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8

思政部教师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

 

9

水利系实验员

1

水利类、

能源动力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二级建造师(水利)执业资格

 

10

建筑系实验员

1

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合计

 

1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sdxy.com)、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我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4.报名费: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收取考务费80元/人。应聘者可直接到我院财务处缴费,或缴至以下账户(注上应聘者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开户行:建设银行(开户行建设银行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35001646007059011111

已汇款考生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序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598-3634273以便核对。应聘者应在初审名单公布后三天内缴费完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报考人数不足等原因报考岗位未开考,学院将与考生联系退还考试报名费,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

(一)教师岗位

1.教师岗位(岗位1-岗位8)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试讲、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教师岗位(岗位1-岗位8)根据笔试总分从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试讲前将对进入试讲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试讲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教师岗位(岗位1-岗位8)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实验员岗位

1.实验员岗位(岗位9-岗位10)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实验员岗位(岗位9-岗位1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实验员岗位(岗位9-岗位10),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试讲(教师岗位)内容为指定教材的片段教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试讲(教师岗位)、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试讲、面试人员名单请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sdxy.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 编:366000

电 话:0598—882383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学院及驻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8—8823880(学院监察处)

附件: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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