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2017年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奖励加分审核认定的通知(第1号)
日期:2017-07-10 21:10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北岸开发区2017年新任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方案》,经研究,决定对报名参加北岸开发区2017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的考生进行“奖励加分”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上班时间)。
(二)地点:北岸开发区教育局人事股(管委会2号楼110室)。
(三)对象:符合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③《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文件规定加分的人员、④《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四)审核材料:符合以上文件要求的加分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中打印)一份。属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对象的,须提交《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
奖励加分审核认定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咨询电话:0594-5952913
附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一)时间: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上班时间)。
(二)地点:北岸开发区教育局人事股(管委会2号楼110室)。
(三)对象:符合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③《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文件规定加分的人员、④《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四)审核材料:符合以上文件要求的加分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中打印)一份。属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对象的,须提交《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
奖励加分审核认定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咨询电话:0594-5952913
附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17年7月5日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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