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德市直中小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日期:2017-07-10 21:41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22号)要求,结合《2017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公告》、《宁德市教育局关于部分市直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调整的公告》,现将首轮招聘余缺岗位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
1.研究生岗位:宁德市民族中学 高中语文教师1人;
2.本科岗位:宁德市民族中学 高中英语教师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
1.研究生岗位: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具有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甲等证,年龄30岁以下(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性别、户籍不限。
2.本科岗位:已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具有有效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且第一轮未被招聘录用的考生。符合《2017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公告》、《宁德市教育局关于部分市直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调整的公告》中相关岗位条件要求。
三、审核报名
1.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7月17日17:30;报名对象填写《2017年宁德市市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在7月1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nd2915658@163.com),并通过电话与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报名结果,未经电话确认审核不予通过。
2.本科岗位:已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7月17日17:30。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在7月17日18:00前到所报考学校提交现场确认有关材料,逾期未确认者视作放弃入闱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7月18日18: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
四、面试
1.研究生岗位面试时间、方案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2.本科岗位必须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补充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要求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入闱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具体事宜参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遴选)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教人〔2017〕49号)执行。
联系方式:
宁德市教育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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