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教师补充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入闱人选名单公示
日期:2017-07-18 17:09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一、现场资格复审入闱人选名单公示
根据2017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按照总分100分折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现场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结合《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补充招聘教师通告》,择优确定3名考生入闱现场资格复审,经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现场资格复审入闱人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上班时间)。
公示时限:2017年7月18日—24日
公示电话:0595-22633310(办) 22630066(办)
二、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1、复审时间:根据《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的招聘程序,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取得入闱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闱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入闱资格,其空额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复审地点: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电话:0595-22633310)。
3、复审要求: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公办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附件: 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教师补充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入闱人选名单
附件: 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教师补充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入闱人选名单
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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