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南安一中 鹏峰中学 实验中学公开遴选教师的通告
日期:2017-08-10 15:30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南安市教职工调配工作意见(2016-2020年)》精神,结合南安一中、鹏峰中学、实验中学的师资配备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南安一中、鹏峰中学、实验中学部分紧缺学科教师采用公开考试办法,面向全市超编中学择优遴选。现将公开遴选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学校及学科人数
学科
人数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生物
|
体育
|
小计
|
|
遴选人数
|
4
|
6
|
3
|
4
|
3
|
3
|
1
|
2
|
1
|
27
|
|
其中
|
南安一中
|
1
|
1
|
1
|
2
|
1
|
1
|
|
1
|
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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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峰中学
|
1
|
4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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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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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12
|
|
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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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
|
1
|
1
|
|
1
|
|
6
|
备注:南安一中、鹏峰中学、实验中学遴选的教师,以学科为遴选岗位进行报考。具体任教学校,由入围被遴选的教师按遴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择确定。
二、遴选范围
2017年7月教职工总数超编的南安市公办中学在编在岗,且现聘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的教师(含2014年招聘的使用厚德中学编制的新任教师)。
南安一中、鹏峰中学、实验中学及缺编中学的教师不予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5年(2012-2013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三)身心健康。
四、报考办法
(一)报考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考时,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考时间:2017年8月10-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考地点:南安一中校本部办公室(南安市溪美新华街文苑巷40号)。
联系电话:0595-86375101、86375102。
(四)报考所需材料
1、《2017年市区市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考申请表》(附件1,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贴上2张二寸免冠近照)。
2、以下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各一式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给本人。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任职资格证书;⑤职务聘任证书;⑥荣誉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
南安一中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并将报考情况汇总报送市区中学遴选教师资格审查小组(名单见附件2)。市区中学遴选教师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者资格条件及其所在学校学科教师配置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或因报考者所在学校学科建设需要不予报考的,将于2017年8月16日18:00前通知报考者。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选调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可自主向南安一中报考,无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责。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如选调到南安一中、鹏峰中学、实验中学任教后,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者,则取消选调资格,由市教育局在全市学校范围内统筹调剂到新的工作单位。
4、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8月16日下午3∶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南安一中校本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经笔试、面试(片段教学)二个程序后,确定遴选人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8∶30—10∶00 。
2、笔试地点:南安一中(校本部)。
3、笔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
4、笔试形式:闭卷作答。
5、笔试范围: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四部分(不指定教材)。
6、其他事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作为入选面试资格关,成绩不带入面试(片段教学)中。
(二)面试:采用片段教学的形式。
1、片段教学人选:按每个学科遴选人数与参加片段教学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片段教学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低于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片断教学)。
2、片断教学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及学科素养,每人15分钟,内容为南安现使用的相应学科初二年教材(化学岗位片断教学内容为初三年教材)。
3、片段教学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片断教学合格线为70分。
4、片断教学的时间:2017年8月19日上午;地点:南安一中(校本部)。
5、笔试成绩、片断教学人选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space/zwlist/org_id/25/catId/861.html)及南安一中网页(http://www.nan1.com.cn/)上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六、公示与遴选
1、公示:按同一学科岗位遴选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线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遴选人选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符合报考条件的同一所学校、同一门学科报名参加遴选考试的人数不限,但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被遴选的实际人数最多为1名(即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有2人及以上的报考者入围遴选对象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遴选面试成绩最高的报考者1名);同一所学校各学科被遴选的总人数最多为2名(即同一所学校先分别确定每一学科被遴选教师1人后,同一所学校有3人及以上的报考者入围遴选对象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遴选笔试成绩前2名报考者)。
2.遴选: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的,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组织被遴选教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具体任教学校。
七、其他事项
(一)凡符合南安一中、鹏峰中学、实验中学遴选教师的遴选范围、报考条件者,可自主参加报考,无需所在单位同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
(二)笔试或面试成绩若出现相等时,按工龄(以现国库支付工资系统确定的工龄年限为准)长短为序确定人选,若再出现同等情况,则年龄小者优先。
(三)入围拟遴选教师在公示前弃权,或公示期间被发现不符报考条件、取消遴选资格的,或因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入围遴选人数2人及以上、或因同一所学校入围遴选总人数3人及以上,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学科岗位面试合格线上的报考者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遴选到南安一中、鹏峰中学、实验中学的教师,其人事关系、原聘职称及工资转入遴选学校。转入遴选学校任教的第一学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任教。
(五)市区市直学校教师遴选的笔试、面试工作由南安一中负责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
(六)报考人员在本次选调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发电子邮件至邮箱nayzbgs@126.com或拨打南安一中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86375101、86375102;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5-86367819。
附件:
1.2017年市区市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考申请表
2. 2017年市区中学遴选教师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南安市教育局
2017年8月8日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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