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三明市大田县补充城区小学教师公开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7-08-18 11:02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各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校,职专,教师进修学校,电大: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办〔2008〕34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余缺互补、合理配置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补充实验小学、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三小、赤岩小学、东兜小学、均溪中心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
详见《2017年大田县补充城区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
1.持有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2.本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大专(国民教育系列)及以上学历;
4.在本县公办校(编内教师)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计生、综治、党政纪无违反者。
(二)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教师进城考试报考资格。
三、考试学科、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学科:语文、数学。
(二)考试方式:笔试,总分100分,分教育综合知识(70分)、专业知识(30分)两部分。
(三)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标准等,考查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语文、数学)的课堂教学设计等,包括新课程理念、教学过程、教学方式的应用。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时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00。
(二)考试地点:大田职业中专学校1号教学楼。
五、加分条件
根据大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田教人〔2013〕240号)《大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田教人〔2013〕262号)规定,交流教师按时到农村(除城区、石牌、华兴外)受教学校工作,笔试成绩加1分,交流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再加1分。
六、录用办法
(一)录用方式
1.石牌、上京、桃源、太华、建设、广平、奇韬、文江、梅山等中心小学每校每学科选拔人数不超过3人,其余乡镇中心小学每校每学科选拔人数不超过2人。
2.面向农村小学教师选拔岗位数按乡镇中心小学名额设限划定分数线,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若2人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条件顺序优先录用:
(1)学历高者;
(2)学校中层干部;
(3)专业技术职务高者(聘任职务);
(4)近三年获国家、省、市、县综合表彰级别高者。
(二)调配方式
1.入围教师根据《2017年大田县补充城区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按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2.自发文之日起,从中学公开考试到城区小学任教的教师不再执行选拔到城区中学任教的政策。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9日—20日。
2.学校初审,集中报名。报考资料:①经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登记表》1份;②有关证明材料(含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任职资格和聘任证书、学校中层干部任职文件、由受教学校出具的交流教师证明、综合表彰证书等)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一份,原件应交学校查验审核,上交复印件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报考登记表》;③1寸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单位、姓名、报考学科)。
各校《汇总表》电子稿应于8月21日上午9:00前发送至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dtjyjrsg@126.com),报名资料和汇总表纸质稿由学校统一于8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不接受个人报名。
3.教育局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领取准考证
8月22日下午15:30—17:00携带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本通知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登记表可登录大田县教育局网站(www.edudt.net)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0598—7222650。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办〔2008〕34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余缺互补、合理配置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补充实验小学、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三小、赤岩小学、东兜小学、均溪中心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
详见《2017年大田县补充城区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
1.持有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2.本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大专(国民教育系列)及以上学历;
4.在本县公办校(编内教师)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计生、综治、党政纪无违反者。
(二)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教师进城考试报考资格。
三、考试学科、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学科:语文、数学。
(二)考试方式:笔试,总分100分,分教育综合知识(70分)、专业知识(30分)两部分。
(三)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标准等,考查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语文、数学)的课堂教学设计等,包括新课程理念、教学过程、教学方式的应用。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时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00。
(二)考试地点:大田职业中专学校1号教学楼。
五、加分条件
根据大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田教人〔2013〕240号)《大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田教人〔2013〕262号)规定,交流教师按时到农村(除城区、石牌、华兴外)受教学校工作,笔试成绩加1分,交流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再加1分。
六、录用办法
(一)录用方式
1.石牌、上京、桃源、太华、建设、广平、奇韬、文江、梅山等中心小学每校每学科选拔人数不超过3人,其余乡镇中心小学每校每学科选拔人数不超过2人。
2.面向农村小学教师选拔岗位数按乡镇中心小学名额设限划定分数线,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若2人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条件顺序优先录用:
(1)学历高者;
(2)学校中层干部;
(3)专业技术职务高者(聘任职务);
(4)近三年获国家、省、市、县综合表彰级别高者。
(二)调配方式
1.入围教师根据《2017年大田县补充城区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按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2.自发文之日起,从中学公开考试到城区小学任教的教师不再执行选拔到城区中学任教的政策。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9日—20日。
2.学校初审,集中报名。报考资料:①经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登记表》1份;②有关证明材料(含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任职资格和聘任证书、学校中层干部任职文件、由受教学校出具的交流教师证明、综合表彰证书等)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一份,原件应交学校查验审核,上交复印件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报考登记表》;③1寸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单位、姓名、报考学科)。
各校《汇总表》电子稿应于8月21日上午9:00前发送至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dtjyjrsg@126.com),报名资料和汇总表纸质稿由学校统一于8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不接受个人报名。
3.教育局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领取准考证
8月22日下午15:30—17:00携带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本通知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登记表可登录大田县教育局网站(www.edudt.net)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0598—7222650。
附:
1.2017年大田县补充城区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7年大田县补充城区小学教师报考登记表
3.2017年大田县补充城区小学教师报考登记汇总表
大田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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